一、认定标准整体框架
示范基地认定标准分为基本标准和建成标准两类,其中基本标准考核分数为60 分,建成标准考核分数为40分,两类标准共同构成示范点的完整认定体系,且不同外科科室(胸外科、肝胆(胰)外科、泌尿外科)的示范点认定标准存在科室特异性差异,同时同一科室下的中心示范单位与基层示范单位的认定要求也有明显层级区分。
二、各外科科室示范点认定标准详情
(一)胸外科示范点认定标准
1.基本标准(60分)
1)中心示范单位:需为具有强辐射示范作用的三甲医疗机构,年手术量达2500例;满足交通便利(方便区域内人口就医及周边医疗机构人员进修)、区域微创外科水平较强、与项目团队配合度高的条件;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体系和机制成熟且管理规范,定期开展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能开展三级及以上微创手术的医师≥15 名(其中专科医师≥5名);有能力每年开展≥10人规模的微创手术技术培训,近三年相应科室举办过微创外科相关培训讲座。
2)基层示范单位:要求区域代表性强、配合度高,服务人群数量不少于20万人;相应专科床位数≥10张,能够开展三级/四级微创手术(手术目录见附件1);能开展三级及以上微创手术的医师≥1名。
2.建成标准(40分)
1)中心示范单位:需配置(可为试用形式)至少1种国产高端腔镜系统;配置通用标准手术室、内窥镜手术间和数字一体化复合手术间;可开展肺部肿瘤精准成熟肺段切除术、肺部肿瘤精准联合亚段和复杂肺段切除术或肺部肿瘤精准肺段支气管袖式切除术;至少可培养10名微创外科人才(含1名高级人才)。
2)基层示范单位:根据示范产品目录配置至少1种国产创新微创外科医疗器械;配置标准手术室和内窥镜手术间;至少能开展肺部肿瘤精准成熟肺段切除术。
(二)肝胆(胰)外科示范点认定标准
1.基本标准(60分)
1)中心示范单位:为具有强辐射示范作用的三甲医疗机构,年手术量达2000例;满足交通便利(方便区域内人口就医及周边医疗机构人员进修)、区域微创外科水平较强、与项目团队配合度高的条件;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体系和机制成熟且管理规范,定期开展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能开展三级及以上微创手术的医师≥15名;有能力每年开展≥20人规模的微创手术技术培训,近三年相应科室举办过微创外科相关培训讲座。
2)基层示范单位:区域代表性强、配合度高,服务人群数量不少于 20万人;相应专科床位数≥10张,能够开展三级 / 四级微创手术(手术目录见附件2);能开展三级及以上微创手术的医师≥4名。
2.建成标准(40分)
1)中心示范单位:配置(可为试用形式)至少1种国产高端腔镜系统;配置通用标准手术室、内窥镜手术间和数字一体化复合手术间;可开展精准左半肝切除术、精准胰十二指肠切除术以及肝蒂优先的解剖性肝段切除术;至少可培养10名微创外科人才(含1名高级人才)。
2)基层示范单位:根据示范产品目录配置至少1种国产创新微创外科医疗器械;配置标准手术室和内窥镜手术间;至少能开展精准左半肝切除术。
(三)泌尿外科示范点认定标准
1.基本标准(60分)
1)中心示范单位:是具有强辐射示范作用的三甲医疗机构,年手术量达400例;满足交通便利(方便区域内人口就医及周边医疗机构人员进修)、区域微创外科水平较强、与项目团队配合度高的条件;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体系和机制成熟且管理规范,定期开展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能开展三级及以上微创手术的医师≥10名;有能力每年开展≥20人规模的微创手术技术培训,近三年相应科室举办过微创外科相关培训讲座。
2)基层示范单位:区域代表性强、配合度高,服务人群数量不少于20万人;相应专科床位数≥10张,能够开展三级/四级微创手术(手术目录见附件2);能开展三级及以上微创手术的医师≥2名。
2.建成标准(40分)
1)中心示范单位:配置(可为试用形式)至少1种国产高端腔镜系统;配置通用标准手术室、内窥镜手术间和数字一体化复合手术间;可开展前列腺癌精准根治术、中高危前列腺癌荧光盆腔淋巴结精准清扫、荧光显影辅助保留尿道的前列腺摘除术以及荧光显影辅助肾部分切除术;至少可培养10名微创外科人才(含1名高级人才)。
2)基层示范单位:根据示范产品目录配置至少1种国产创新微创外科医疗器械;配置标准手术室和内窥镜手术间;至少能开展荧光显影辅助肾部分切除术。